注意

第三方服务和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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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安全性

根据 1968 年健康和安全辐射控制法案,按照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DHHS)的辐射性能标准,本产品符合 21 CFR Chapter 1 Subchapter J 1 类激光产品的要求。并且,根据 IEC60825-1:2007 和 EN60825-1:2007 规定,本产品属于 1 类激光产品。这表明本产品不会产生有害的激光辐射。
由于本产品内部的辐射完全封闭在保护套和外壳内,在任何用户操作阶段,激光束都不会从本产品中泄漏。请勿拆下保护套和外壳,除非遵照设备手册指导。
如下所示的标签贴于打印机内部的激光扫描设备。
CLASS 1 LASER PRODUCT
LASER KLASSE 1
APPAREIL À LASER DE CLASSE 1
APPARECCHIO LASER DI CLASSE 1
PRODUCTO LÁSER DE CLASE 1
APARELHO A LASER DE CLASSE 1
LUOKAN 1 LASER-TUOTE
LASERPRODUKT KLASS 1
如果使用控制装置、调节装置或执行本手册中未规定的步骤,可能会导致具有危险性的激光辐射。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

部件名称
有害物质
(Pb)
(Hg)
(Cd)
六价铬
(Cr (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1. 电源/高压电源
×
2. 束线
×
3. 操作面板/读取部
×
4. 印刷电路板
×
5. 外壳/框架
×
6. 内部部件
×
本表格依据SJ/T 11364 的规定编制。
○:表示该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GB/T 26572 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GB/T 26572 规定的限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
本标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标志中央的数字代表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
只要您遵守与本产品相关的安全与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在从生产日期起算的上述年限内,就不会产生环境污染或对人体及财产的严重影响。
部分产品可能不包含此表部件名称栏中的某些部件。

为完全避免电能消耗

即使只把电源插头插入交流电源插座,也会消耗微量的电能。为完全避免电能消耗,请从交流电源插座中拔出电源插头。

关于佳能(中国)的环保回收体制

佳能(中国)实施废弃产品的回收再利用体制,您可以将废弃的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和耗材等产品通过佳能的认定销售或服务店转送至佳能公司进行回收。我们将对回收后的废弃产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通过佳能认定的政府环保机构指定的具备环境保护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正确的回收、再利用处理,确保节约资源,降低环境污染。
敬请联系佳能(中国)热线服务中心4006-222666垂询废弃产品的回收事宜。
*1 无需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的产品
*2
需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但不属于佳能直销的产品
*3
需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且属于佳能直销的产品

关于运行声响的提示

根据本机使用环境、动作模式的不同对本机运行时产生的声响的感觉有所不同。如果您介意本机运行时产生的声响,建议您将本机安装在相对独立的空间;或者避免安装本机在您的工作区域。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在产品或外包装箱上标有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是按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2014) 进行标注的。
1. 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分为3个等级,等级1级能效最高。
2. 典型能耗
    按照GB 21521-2014中规定的测量方法及计算方法标出的每周千瓦时 (kWh)

IPv6 Ready 标识

 
本机使用的协议栈已经获得由 IPv6 Forum 规定的 IPv6 Ready Logo Phase-1。

产品使用与图像使用上的法律限制

使用本产品扫描、打印或复制某些文档,以及在本产品上扫描、打印或复制的此类图像的使用可能受到法律禁止,您可能因此而承担刑事和/或民事责任。有关文档的示例参见以下列表,因篇幅所限,无法一一列举。此列表仅作参考之用。如果不确定使用本产品扫描、打印或复制任何特定文档和/或使用扫描、打印或复制的图像是否合法,则应该事先咨询法律顾问。
纸币
旅行支票
汇票
食品券
存款证
护照
邮票(已注销或未注销)
移民文件
识别徽章或证章
国税局邮票(已注销或未注销)
兵役登记表或草稿文件
债券或其他负债证明书
政府机构签发的支票或汇票
股票证书
机动车驾驶证和所有权证明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艺术作品

无线局域网规章信息

第十三条
1.
使用频率:2.4-2.4835GHz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
天线增益<10dBi时:≤100mW或≤20dBm
最大功率谱密度:
天线增益<10dBi时:≤20dBm/MHz(EIRP)
载频容限:20ppm
帯外发射功率(在2.4-2.4835GHz頻段以外)
≤-80dBm/Hz(EIRP)
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
≤-36dBm/100kHz(30-1000MHz)
≤-33dBm/100kHz(2.4-2.4835GHz)
≤-40dBm/1MHz(3.4-3.53GHz)
≤-40dBm/1MHz(5.725-5.85GHz)
≤-30dBm/1MHz(其它1-12.75GHz)
2.
不得擅自更改发射频率、加大发射功率(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外接天线或改用其它发射天线;
3.
使用时不得对各种合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产生有害干扰;一旦发现有干扰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4.
使用微功率无线电设备,必须忍受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干扰或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设备的辐射干扰;
5.
不得在飞机和机场附近使用。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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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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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Windows、Windows Vista、Windows Server 和 Internet Explorer 是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所有其他产品和品牌名称分别是各所有者的注册商标、商标或服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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